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托儿所、安亲班收据贴用印花税票有别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13年4月3日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部分地区出现灾情,营利事业之商品、原物料或固定资产等若因此受到损害,应於灾害损失发生后次日起30日内,检具清单及证明文件向所辖稽徵机关报备后,得於办理11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灾害损失。 中区国税局特别说明相关规定如下: 一、除符合下列情形及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者,得予书面审核外,应依规定实地勘查,核实认定: (一)受损标的物投有保险部分或可提供会计师签证报告者,不论金额多寡,均予书面审核。 (二)受损标的物未投有保险部分,报备损失金额在新台币(下同)500万元以下者。 二、应检附之证明文件及资料: (一)消防机关出具之火灾证明(非属火灾损失者免附)。 (二)灾害现场及毁弃物之照片(须加注日期)。 (三)保险或公证公司出具之损失清单(未投保者免附)。 (四)营利事业固定资产或商品、原物料灾害报告表。其属固定资产,并须检附截至灾害发生前一日之财产目录及为回复原状所支出之凭证影本。 营利事业如有遭受地震等灾害损失,应立即拍照存证,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报请所辖稽徵机关办理。该局并提醒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与书面邮寄申请外,请多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快速又省时。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该局将竭诚服务。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113.04.10 营利事业遭受地震影响,如何申请灾害损失报备。 2024-04-19 2025-04-19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4-19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经政府机关核准立案之各公私立托儿所,所开立之银钱收据,可免贴用印花税票;至於安亲班及托婴中心,须由政府机关或公私立学校所办理者,始可免纳印花税。

依印花税法第6条第2款规定,公私立学校处理公款所书立的凭证,可以免纳印花税;又查财政部相关函释规定,经政府机关核准立案之各公私立托儿所,处理公款所书立之凭证,可以比照公私立学校免贴用印花税票;至於儿童托育中心(安亲班)及托婴中心收取费用所开之收据,除由政府机关及公私立学校办理者,可免纳印花税外,其由团体、私人或公司行号所办理者,因未具政府机关或学校之性质,依法仍应缴纳印花税。

各地升学补习班、职业班、健身院及技艺讲习班等,虽经各该主管机关立案或备案,但与一般公私立学校性质不同,其所书立之各项凭证,仍应依法贴用印花税票,民众在索取收据时,应留意收据上有无贴印花税票,或盖有经税捐机关核准汇总缴纳的印花税总缴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