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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09 护理之家等机构提供照顾服务与收取纸尿裤及看护垫费用徵免营业税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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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随著电子商务及社群平台蓬勃发展,透过网路、直播平台或社群媒体从事海外商品代购、代订及团购等交易模式相当普遍。倘进口货物经由「集运」模式运送至国内固定营业场所管理并收取款项,已非单纯代办物流性质,而属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行为,应依法办理税籍登记并报缴营业税。     中区国税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外国之事业、机关、团体、组织,在中华民国境内之固定营业场所为营业人;销售货物之交付须移运者,其起运地在中华民国境内者为境内销售货物。消费者於网站或社群平台购买境外商品,该进口货物经集运入境至我国境内固定营业场所(如仓库、工作室、代收点),再经拆包、分装配送与消费者,并处理售后服务、退换货及收款等相关作业,属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行为,应由该固定营业场所负责人依法办理税籍登记报缴营业税。     该局举例说明,某甲为境外L公司,透过FB直播销售加拿大商品,并将货物集运至中华民国境内S区及W区仓库等固定营业场所,经检视重新包装后,再移运配送与消费者,属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因该境外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未办理税籍登记,由甲君以自己名义与国内直播订单整合平台业者及统一超商店到店、物流宅配业者签订契约,并负责租借货仓、理货(包含收货及出货)、收取货款及支付运费、FB广告费、进货款项等维运业务,属该境外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之实际行为人,经稽徵机关查获其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透过网路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额计新台币(下同)3,948万余元,核定补徵营业税额197万余元,并依规定移送裁罚。     该局呼吁,凡协助国外购物网站於境内从事货物分装转送且收款者,请自行检视依规定是否应办理税籍登记并报缴纳营业税。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补办税籍登记,并补报补缴所漏税款者,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免予处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5453.html 115.06.17代购境外货物於境内「分装再转寄」,境内负责人应依规定办理税籍登记并报缴营业税。 2026-06-18 202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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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於9日核释,依护理人员法设立之护理之家及居家护理机构,提供收案之服务对象(下称住民)日常生活照顾服务,属医疗劳务范畴,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8条第1项第3款规定,免徵营业税;依法设立之护理之家、居家护理机构、老人福利机构及长期照顾服务机构(下称机构)提供住民纸尿裤及看护垫,由机构专业人员协助更换且并计为照顾服务费用者,该等纸尿裤及看护垫费用,护理之家及居家护理机构得依营业税法第8条第1项第3款规定,免徵营业税;老人福利机构及长期照顾服务机构得依同条项第4款规定,免徵营业税。机构提供住民纸尿裤及看护垫收取之费用,未并计为照顾服务费用者,核属机构销售货物所收取之代价,应依法课徵营业税。
    财政部说明,实务上,机构购置纸尿裤及看护垫并向住民收取费用方式,包含於照顾服务费用内向住民收取者,亦有依其使用量按使用者付费方式另行收取者,究应否课徵营业税,滋生争议。基於医疗劳务及社会福利劳务之认定,系属卫生福利部(下称卫福部)权责,爰参酌该部意见,并兼顾营业税课税原则通盘考量后,核释上开课税规定。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依卫福部意见,经卫生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护理机构,应可认属广义之「医疗保健设施」,其所提供之「护理服务」属医疗劳务范畴;一般护理之家提供收住者之护理服务及居家护理机构之收案对象,皆属护理需求性较高之失能者,故其「日常照顾需求」即以护理照护为主,可认属医疗劳务之范畴。另外,机构收取纸尿裤及看护垫费用,考量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其住民更换该等用品,系身体及生活照顾服务之一环,是以,该等用品倘并计照顾服务费用收取者,认属医疗劳务(护理之家、居家护理机构)或社会福利劳务(老人福利机构及长期照顾服务机构),分别依营业税法第8条第1项第3款、第4款规定免徵营业税。倘该等机构未将该等用品并计照顾服务费用而另行收取费用,不论有无差价,均属机构销售货物所收取之代价,应依法课徵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