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欲变更101年度综所税纳税义务人主体者,请於102年11月30日前申请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承租非供销售或提供劳务使用之9座以下乘人小客车(下称自用乘人小汽车),支付租金所含的进项税额,并非一律可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第5款及同法施行细则第26条第2项规定,营业人取得自用乘人小汽车支付之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又营业人承租自用乘人小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因租赁交易实质上已具有分期付款买卖性质,故其所支付之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车辆所有权移转予承租人。 承租人於租赁期间得行使购买租赁车辆选择权,且得以明显低於选择权行使日该车辆公允价值之价格购买。 租赁期间达租赁车辆经济年限3/4。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给付现值达租赁车辆公允价值90%。 其他足资证明租赁车辆已移转附属於该车辆所有权所有之风险与报酬。     该局进一步说明,若营业人承租自用乘人小汽车不属於上开情形,且符合未限制供一定层级以上员工使用及车辆集中或统一管理等2个要件者,则非属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如其供本业及附属业务使用,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准予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每月支付新台币(下同)52,500元(含进项税额2,500元)向乙公司承租自用乘人小汽车,租赁契约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车辆无条件归甲公司所有,因该租赁交易已具有购买性质,甲公司每月支付之进项税额2,500元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提醒,营业人判断租赁自用乘人小汽车之进项税额能否扣抵,不能只看租赁契约的名称或形式,而应检视实际交易内容及契约条款,尤其应注意租期届满后车辆所有权是否移转、是否具有优惠购买选择权,以及租赁期间及租金给付条件等。     该局呼吁,营业人如有申报前揭不得扣抵之进项税额,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所辖国税局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765.html 115.08.24 营业人租车之进项税额,5种情形不得扣抵。 2026-08-26 2027-08-26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765.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76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8-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765.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10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虽已截止,但欲变更纳税义务人主体者,请於1021130日前向申报户籍地所辖稽徵机关提出申请。

该局说明,依据所得税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纳税义务人之配偶及申报受扶养亲属有各类所得者,应由纳税义务人合并报缴。纳税义务人主体一经选定,得於该申报年度结算申报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申请变更。举例来说,甲、乙夫妻二人已合并办理10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以甲为纳税义务人,乙列报为配偶。如欲变更乙为纳税义务人,甲为配偶,可在1021130日前向申报户籍地所辖分局、稽徵所申请变更纳税义务人主体。
    
该局指出,「纳税义务人主体」即为该税务案件担负纳税义务之人,退税、补税、欠税执行等均以该纳税义务人为对象。又依同法条第2项规定,纳税义务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之薪资所得分开计算税额,由纳税义务人合并报缴。纳税义务人在1025月间办理10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如本人、配偶之薪资所得未分开计算税额而采取合并计算者;或虽分开计算薪资所得,但谁为纳税义务人选择的税负较高,该局於核定时,会主动采取最有利的方式核算计税。因此,是类案件之纳税义务人主体无须因计税之不利而申请变更。

    该局呼吁,欲变更101年度综所税结算申报纳税义务人主体者,请务必於前揭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维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