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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4 赠与房(地)之赠与税申报期限可扣除契税(土地增值税)核定期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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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总统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修正重点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及社会保险费比照健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说明,因应少子女化问题,该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减税」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即每位免税额由新台币(下同)10.1万元增加为15.15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37万人,减税利益约80亿元。 该部进一步说明,个人参与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等社会保险,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环,且多具依法强制加保性质,与全民健康保险费性质类同,本次修正明定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不受保险费列举扣除额额度2.4万元之限制。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税额及保险费列举扣除额规定,民众於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该部将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减轻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2026-09-14 202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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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彰化分局表示:赠与人以自有房屋或土地赠与他人,依法应申报契税或土地增值税,并於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向主管稽徵机关办理赠与税申报。如已逾赠与税申报期限,则可扣除契税或土地增值税核定期间,作为赠与税申报期限;如同一次赠与行为之标的同时包含土地及房屋,稽徵机关会以纳税义务人依法申报契税或土地移转现值之日起,至核发契税或土地增值税缴纳通知书所载限缴日期之末日止,择一较长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