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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03 用振兴五倍券买节能电器,照样能申请退还减徵货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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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营利事业赠与财产(车辆、不动产、股票或其他资产)给个人时,无须申报赠与税,但受赠人应以受赠财产时价,并入受赠年度之所得课徵综合所得税。换言之,公司赠送财产给员工、股东或其他个人,虽不必缴纳赠与税,但收取财产之个人仍必须依法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条规定,赠与税课徵对象以「自然人」为限,营利事业赠与财产之行为,非赠与税课徵范围;惟依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17款但书及第14条第2项规定,个人取自营利事业赠与之财产,无适用免纳所得税规定,并应以受赠时该财产之时价为所得额,申报受赠年度之其他所得,课徵综合所得税。 该局举例说明,A公司114年9月赠与个人甲高级房车1辆,时价新台币(下同)350万元。依上开规定,A公司对甲之赠与,A公司无须申报赠与税,惟应依所得税法第89条第3项规定,於115年1月底前依规定格式向主管稽徵机关列单申报,并应於同年2月10日前填发350万元「其他所得」之免扣缴凭单给甲,由甲将该笔所得并入114年度综合所得总额申报,并缴纳综合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赠与行为不课徵赠与税,但个人取自营利事业赠与之财产,并无免税的规定,应并入受赠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吁请民众记得申报,以免漏税遭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3497.html 114.10.01 公司送车不是免税!受赠人须并入所得课税。 2025-10-01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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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时序逐渐入冬,天气转为湿冷,民众购买暖气机或除湿机的需求也大增,适逢行政院推出「振兴五倍券」(下称五倍券),有民众致电询问,如用五倍券买该等电器是否能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

    该局举例说明,五倍券的效力等同现金,A小姐於110年11月6日用全家4人的五倍券20,000元购买能源效率第1级的新冷暖气机,只要在购买日之次日起6个月内向任一国税局提出申请,同样可享有每台电器最高退还减徵2,000元货物税的优惠,A小姐取得统一发票记载之交易日期为110年11月6日,其应於111年5月6日前申请退还该电器减徵之货物税。

    该局进一步说明,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专区」已新增「简化身分认证(限直拨退税)」申请方式,免用凭证及读卡机,使用电脑或手机就能轻松申请退税,只要登录买受人、帐户、发票(或收据)及电器产品等资讯,并上传退税帐户存摺封面(含金融机构代号、名称、帐号及户名)及相关附件影像档,即可完成线上申办程序,省时又便利,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以五倍券购买节能电器须符合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级或第2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才符合退税要件,并於云端发票、纸本发票或收据记载之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个月内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逾期不得申请,请民众留意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