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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8 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公告医事人员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展延至今(110)年8月2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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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3条、第23条及第32条规定,营业人平均每月销售额未达使用统一发票标准新台币(下同)20万元,规模狭小且交易零星者,免用统一发票,按税率1%查定课徵营业税;已达20万元者,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按税率5%课徵营业税。     我国自75年4月1日实施加值型营业税,初期考量大众化消费饮食店(豆浆店、冰果店、甜食馆、面食馆、自助餐、排骨饭、便当及餐盒)於工作场域需长时间沾湿手部或触碰油水,开立纸本统一发票确有不便,财政部乃以89年5月3日台财税第0890452799号函(下称89年函)规定,大众化消费饮食店属营业性质特殊营业人,无论查定销售额高低,原则上按查定销售额适用税率1%课徵,免开立统一发票。然而随著资讯科技进步及自动化作业普及,开立统一发票之方式日趋多元,除纸本及收银机发票外,现已可结合结帐系统或电子支付系统开立电子(云端)发票;再者,该等业别尚有以连锁或加盟方式经营,具有相当营业规模者,该部乃於101年11月28日修正发布稽徵机关核定营业性质特殊营业人使用统一发票作业要点(下称使用发票要点)规定,属第4点所列情形(例如以连锁或加盟方式经营)应核定使用统一发票。因此,目前大众化消费饮食店每月销售额未达20万元者,免开立统一发票;20万元以上者,部分免开立统一发票,部分开立统一发票,以致部分消费者消费无法取得统一发票。     考量我国已导入收银机发票、电子发票及云端发票后,大众化消费饮食店开立统一发票日趋简便,且近年消费者意识抬头,民众相当重视消费时索取统一发票据以对奖,甚有部分消费者至网红名店用餐无法取得统一发票而向稽徵机关检举,滋生争议。复为赓续落实加速推动行动支付政策目标,并配合卫生福利部备餐不收钱政策,特别提供大众化消费饮食店使用行动支付或多媒体资讯服务机(KIOSK)结帐收款,可依查定课徵营业人使用行动支付及多媒体资讯服务机适用租税优惠作业规范(下称本规范)申请核准者,於115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每月查定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者,即使符合前开使用发票要点第4点所定应使用统一发票情形,仍可继续适用查定课徵之3年缓冲期间,希望透过租税优惠,鼓励大众化消费饮食店导入行动支付或使用KIOSK结帐收款。举例说明:甲店家每月查定销售额为50万元,原应开立统一发票并按税率5%课徵营业税,其经核准适用上开租税优惠者,每月应纳营业税减少2万元〔50万x(5%-1%)〕,1年减少24万元,1年节省之税负可以用来购买行动支付或KIOSK机器设备,减轻业者配合政府政策滋生之负担。     为期大众化消费饮食店每月销售额达20万元之营业税税负趋於一致,让消费者到此用餐或消费均可取得统一发票对奖,增加中奖机会,特修正89年函,於3年缓冲期届满后,即自118年1月1日起大众化消费饮食店不再属营业性质特殊营业人。     财政部表示,各地区国税局已针对大众化消费饮食店加强宣导,并辅导使用行动支付或KIOSK,同时提醒其自118年1月1日以后应使用统一发票并建议使用电子发票接轨行动支付及KIOSK,期提高我国电子发票及云端发票使用率,落实减碳目标。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1553.html 115.03.18 针对某报载,小吃店自118年起,全面取消免用统一发票,财政部说明如下: 2026-03-23 202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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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至今(110)630日,考量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严峻,医事人员近期均致力於防疫工作,财政部於今(28)日公告放宽医事人员之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82日。

    财政部表示,考量许多防疫之医事人员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护、疫苗施打或相关之医疗周边工作,可能未及於今年630日前完成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为使上开人员能够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该部乃依税捐稽徵法第10条规定,公告展延其综合所得税申报及缴纳期限。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为具有执业登记之医事人员者,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731(731日遇假日顺延至82)

    财政部说明,前开医事人员无须事前提出申请,仅须於今年71日至82日间检附执业执照,就近向国税局办理申报:

一、申报方式:可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办理网路申报、人工申报或税额试算服务回复确认。

二、缴税方式:可持缴款书以现金(或票据)方式至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3万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缴纳,或以委托取款转帐方式缴款。

三、透过网路申报应行检送之其他证明文件及单据资料,如未能现场提供,应於110812日前送()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代收。

    财政部提醒,医事人员如於630日前办理申报者,可使用手机、平板或电脑进行网路申报,并利用多元方式(例如信用卡、行动支付工具等)缴税,且可使用今年新增之手机报税及行动电话认证2项服务,十分简便;另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亦可线上或电话确认及多元方式缴税,轻松完成申报;且如为退税案件,於630日前采网路申报及税额试算线上或电话语音回复者,可适用第1(今年730)退税。医事人员如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30日前申报,因报税系统将於630日午夜12时关闭,无法在家自行办理网路申报,届时请於71日至82日期间前往就近之国税局办理申报,如有相关申报疑义,可拨打各地区国税局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国税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