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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8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公告醫事人員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今(110)年8月2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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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在臺無戶籍的外籍人士,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供自住的房地,是否可以適用所得稅法規定自住房地的租稅優惠及適用條件為何?     該局表示,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明定,個人交易自住房地如同時符合以下3個要件,課稅所得新臺幣(下同)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者,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      (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二)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三)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外籍人士在臺購買自住房地,如未能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無法辦理戶籍登記,只要該外籍人士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記載的居留地址,與供自住房地的地址相同,並有居住的事實,出售該房地即可適用前揭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所稱「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的條件。     該局舉例說明,外籍人士甲君與配偶於105年3月購屋自住,並以該屋為外僑永久居留證的居留地址,持有期間滿6年均居住於該屋,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情形,甲君嗣於111年5月出售該屋,因符合前開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條件,且計算課稅所得為380萬元,在400萬元以內,於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得以免納所得稅。 https://www.zwcpa.com.tw/hot_478435.html 112.12.04 在臺無戶籍的外籍人士,如何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自住優惠。 2023-12-06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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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今(110)630日,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醫事人員近期均致力於防疫工作,財政部於今(28)日公告放寬醫事人員之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82日。

    財政部表示,考量許多防疫之醫事人員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相關之醫療週邊工作,可能未及於今年630日前完成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使上開人員能夠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該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展延其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者,其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731(731日遇假日順延至82)

    財政部說明,前開醫事人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今年71日至82日間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一、申報方式:可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二、繳稅方式: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三、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應於110812日前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財政部提醒,醫事人員如於630日前辦理申報者,可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網路申報,並利用多元方式(例如信用卡、行動支付工具等)繳稅,且可使用今年新增之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2項服務,十分簡便;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亦可線上或電話確認及多元方式繳稅,輕鬆完成申報;且如為退稅案件,於630日前採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者,可適用第1(今年730)退稅。醫事人員如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30日前申報,因報稅系統將於630日午夜12時關閉,無法在家自行辦理網路申報,屆時請於71日至82日期間前往就近之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電話(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