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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8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公告醫事人員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今(110)年8月2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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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適逢股東會召開的旺季,營業人取得被投資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攸關營業稅申報應注意事項,國稅局報乎你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取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發放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於年度中所收之股利收入,為簡化報繳手續,得暫免列入當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將全年獲配股利金額彙總列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下稱兼營辦法)之規定,按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下稱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若營業人當年度實際兼營營業期間未滿9個月者,當年度應免辦調整,俟次年度最後一期再行一併調整。 該局進一步說明,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為能更精確計算營業稅反映其稅賦,如其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之實際用途者,得採用直接扣抵法,按貨物或勞務之實際用途計算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之金額及購買國外勞務之應納稅額,但經採用後3年內不得變更。     該局特別提醒,現正值114年公司召開股東會旺季及宣告發放股利的期間,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要留意將全年度取得的股利收入(含國內、國外的現金及股票股利),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11-12月期)的免稅銷售額,以正確計算報繳營業稅,若疏忽未依兼營辦法規定計算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可能導致虛報進項稅額,經稽徵機關查獲者,除補徵所漏稅額外,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罰;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管轄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0892.html 114.08.07營業人取得被投資公司股利收入,請留意營業稅申報規定。 2025-08-07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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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今(110)630日,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醫事人員近期均致力於防疫工作,財政部於今(28)日公告放寬醫事人員之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82日。

    財政部表示,考量許多防疫之醫事人員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相關之醫療週邊工作,可能未及於今年630日前完成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使上開人員能夠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該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展延其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者,其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731(731日遇假日順延至82)

    財政部說明,前開醫事人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今年71日至82日間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一、申報方式:可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二、繳稅方式: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三、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應於110812日前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財政部提醒,醫事人員如於630日前辦理申報者,可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網路申報,並利用多元方式(例如信用卡、行動支付工具等)繳稅,且可使用今年新增之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2項服務,十分簡便;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亦可線上或電話確認及多元方式繳稅,輕鬆完成申報;且如為退稅案件,於630日前採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者,可適用第1(今年730)退稅。醫事人員如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30日前申報,因報稅系統將於630日午夜12時關閉,無法在家自行辦理網路申報,屆時請於71日至82日期間前往就近之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電話(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