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106/04/28 财政部已发布稽徵机关核算105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及费用标准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营利事业赠与财产(车辆、不动产、股票或其他资产)给个人时,无须申报赠与税,但受赠人应以受赠财产时价,并入受赠年度之所得课徵综合所得税。换言之,公司赠送财产给员工、股东或其他个人,虽不必缴纳赠与税,但收取财产之个人仍必须依法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条规定,赠与税课徵对象以「自然人」为限,营利事业赠与财产之行为,非赠与税课徵范围;惟依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17款但书及第14条第2项规定,个人取自营利事业赠与之财产,无适用免纳所得税规定,并应以受赠时该财产之时价为所得额,申报受赠年度之其他所得,课徵综合所得税。 该局举例说明,A公司114年9月赠与个人甲高级房车1辆,时价新台币(下同)350万元。依上开规定,A公司对甲之赠与,A公司无须申报赠与税,惟应依所得税法第89条第3项规定,於115年1月底前依规定格式向主管稽徵机关列单申报,并应於同年2月10日前填发350万元「其他所得」之免扣缴凭单给甲,由甲将该笔所得并入114年度综合所得总额申报,并缴纳综合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赠与行为不课徵赠与税,但个人取自营利事业赠与之财产,并无免税的规定,应并入受赠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吁请民众记得申报,以免漏税遭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3497.html 114.10.01 公司送车不是免税!受赠人须并入所得课税。 2025-10-01 2026-10-01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3497.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349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10-01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23497.html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执行业务者未依法办理结算申报,或未依法设帐记载并保存凭证,或未能提供证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者,稽徵机关得依财政部颁定之收入及费用标准,计算其当年度之收入及核定其必要费用;但经查得其确实收入资料较标准为高者,不在此限。
    该局同时指出,105年度执行业务收入及费用标准,财政部已於106112日发布,本次各业别之收入标准与上(104)年度相同,仅中、西医师全民健康保险收入之费用标准微幅提高(依中央健康保险署核定之点数,每点0.8),其各业别相关收入及费用标准可至该局网站(网址https://www.ntbk.gov.tw)/ 服务园地/主题类/税务专区(依税目区分)/所得税类/执行业务暨其他所得专区/各项收入费用标准项下,自行下载参考使用。
    该局又表示,由於资讯科技的进步,执行业务所得查核作业,将随著资料搜集的多样化而更为齐备,短漏报所得亦更容易被勾稽查获。基於爱心办税理念,该局呼吁纳税义务人,本年5月办理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如执行业务所得之实际收入较年度中所填报之业务状况调查纪录表所载收入为高者,请依实际收入办理结算申报,以免日后被查获而遭补税送罚。【#116新闻稿提供单位:审查二科 职称:税务员 姓名:李昭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