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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15 核释「所得税法」第14条、第14条之4规定,有关个人出售继承取得房地之交易所得课徵所得税之相关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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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常不清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明细,且搜集资料耗时费力,为避免不慎发生短漏报遗产情事,多会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省时又便利。但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还是要仔细核对资料是否正确,并诚实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辖区有位继承人甲君申请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后,因急於分配遗产,在未取得清单资料前,就先以自行查得资料申报遗产税。事后虽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但未与遗产税申报资料相互核对,并於法定期限内补报短漏报之遗产而遭补税裁罚。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如发现遗产税申报资料有短漏,或已知被继承人尚有其他金融遗产未列於参考清单内,皆应自行依法如实(补)申报;如已逾法定申报期限,在未经检举或未经稽徵机关调查前,请尽速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自动补报,可适用相关免罚规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114.04.13 被继承人遗产税申报在前,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取得在后,於法定期限内核对并补报,可免受罚! 2025-04-14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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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继承取得房屋、土地时,并同继承被继承人所遗以该房屋、土地为担保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之未偿债务余额者,应整体衡量其继承取得房屋、土地之经济实质,该债务余额超过继承时房屋评定现值及公告土地现值部分,核属其因继承取得该房屋、土地所生之额外负担。嗣个人交易该房屋、土地,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7类第2款规定计算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或依同法第14条之4第1项规定计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时,该债务余额超过继承时房屋评定现值及公告土地现值合计数,且确由该个人实际负担偿还部分,得自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