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林医师问:参加健保未设帐诊所如何申报综合所得税?
南区国税局嘉义市分局表示,未设帐医疗院所之执行业务所得,其全民健康保险收入(健保扣缴收入及部分负担收入)之费用,原依健保署核定之点数,每点以0.78元计算,自申报105年度综合所得税起,修正为「每点0.8元」,其余挂号费收入及自费收入费用率与上年度相同,计算式如下:
1。健保扣缴收入及部分负担收入-(健保署核定点数x0.8元)=健保所得
2。(挂号费收入-优待金额)x(1-费用率78%)=挂号费所得
3。自费收入x(1-各科别费用率40〜46%)=自费所得
4。健保所得+挂号费所得+自费所得+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如有必要成本费用,得自行举证后减除)=医师执行业务所得
新闻稿联络人:综所税课刘课长玉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