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110.09.09 核释营业人承租员工宿舍支付租金之进项税额得扣抵销项税额之适用规定。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总统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修正重点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及社会保险费比照健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说明,因应少子女化问题,该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减税」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即每位免税额由新台币(下同)10.1万元增加为15.15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37万人,减税利益约80亿元。 该部进一步说明,个人参与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等社会保险,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环,且多具依法强制加保性质,与全民健康保险费性质类同,本次修正明定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不受保险费列举扣除额额度2.4万元之限制。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税额及保险费列举扣除额规定,民众於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该部将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减轻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2026-09-14 2027-09-14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9-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财政部於今(9)日发布新令核释,营业人承租员工宿舍供总、分支机构员工使用,倘未限制供一定层级以上员工使用且非属酬劳员工性质,并为集中或统一管理员工目的者,认属供本业或附属业务使用,其支付租金之进项税额准予扣抵销项税额。

    财政部说明,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19条第1项第2款及第4款规定,营业人购进非供本业及附属业务使用之货物或劳务及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营业人租赁房屋供员工住宿之租金、水电及瓦斯费等支付之进项税额,依上开条文及该部7584日台财税第7559760号函(下称7584日函)规定,认具酬劳员工性质,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财政部表示,衡酌营业人承租宿舍供员工住宿,实务上多系因业务考量(例如供原居住外县市、国外或调职之员工住宿或为集中管理外籍员工),与7584日函释当时情况已有不同,且承租员工宿舍供员工住宿,有助於提升企业形象或透过集中管理以提高营运效率,间接提升生产量或销售额,爰检讨7584日函并发布新令核释,该承租供总、分支机构员工使用之员工宿舍,符合「未限制供一定层级以上员工使用且非属酬劳员工性质」(例如未以员工担任之职位或头衔限制其使用宿舍权利且不具酬劳性质)及「为集中或统一管理员工目的」(例如由营业人统筹管理宿舍使用规范)2项要件者,认属供本业或附属业务使用,营业人支付租金之进项税额准予扣抵销项税额;至员工入住宿舍后续发生水电及瓦斯费等支付之进项税额,考量该等费用系依入住员工使用情形产生多寡差异,具有个别报偿性,且与营业人本业或附属业务无直接关联,依7584日函规定,不得扣抵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