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税务讯息 > 税务讯息 > 108.07.22 作品入选美术展览后不发还者,其奖金属稿费收入 丰原市王先生询问:社区发展协会举办社区之美术写生比赛,对於参赛得奖奖金应开立何种所得之扣缴凭单? 中区国税局丰原分局答覆:按财政部74年9月6日台财税第21714号函释之课税原则:(一)入选文化作品於展览结束后退还参展人者,所颁发入选作品奖金,应认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8类竞赛之奖金。(二)入选文化作品不发还得奖人,其版权为举办机关所有者,所颁发入选作品奖金,应认属所得税法第4条第23款规定之稿费收入。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