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108.07.01 立法院三读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修正薪资费用减除规定及增订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如被继承人生前借钱给其投资经营公司,於死亡日尚有未受偿的借款余额,因属被继承人遗留对公司的债权,应列入遗产申报。 该局说明,国内的中小企业大多属家族企业,股东个人与公司间常有资金借贷往来,若股东借款给公司,公司列於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下,意即公司对股东负有清偿借款之义务。因此,股东死亡时,公司尚未偿还股东之债务,属股东对公司的应收债权,继承人应列报遗产。 该局进一步说明,查核被继承人A君遗产税申报案时,发现A君为甲公司负责人,依其死亡日时甲公司之资产负债表所示,流动负债项下有「股东往来」700余万元,经查系A君对甲公司之债权,惟继承人未於申报期限内申报该笔债权,除补徵税额外,并遭处罚锾。    该局提醒,遗产税纳税义务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若被继承人有投资未上市(柜)公司者,除应注意申报所遗投资价额外,如尚有对公司的应收债权,亦应并计遗产总额申报,以免因短漏报遗产而遭受处罚。 function getSelectionText(){var a="";window.getSelection?a=window.getSelection().toString():document.selection&&"Control"!=document.selection.type&&(a=document.selection.createRange().text);return a}document.addEventListener("copy",function(a){dataLayer.push({event:"textCopied",clipboardText:getSelectionText(),clipboardLength:getSelectionText().length})});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025.html 115.08.07 股东借款给公司,死亡日未受偿余额应列入遗产申报。 2026-08-07 2027-08-07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025.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02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8-07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8025.html

    为合理化薪资所得税负及适度减轻中低所得家庭照顾身心失能者之租税负担,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第14条、第126条」修正草案及「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草案,今(1)日经立法院第9届第7会期第1次临时会第3次会议三读通过,俟总统公布后,将自今(108)11日起施行,1095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表示,上开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修正内容及效益,说明如下:
一、「所得税法第14条、第126条」修正草案
(
)薪资所得计算采定额减除或特定费用减除二者择一择优适用:
维持现行薪资收入减除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108年度为新台币(下同)20万元]方式,倘薪资收入可减除之特定费用金额高於该定额者,得选择举证费用核实自薪资收入中减除。
(
)有关得举证减除之特定费用项目,应符合:
(1)与提供劳务直接相关且必要、(2)实质负担、(3)重大性及(4)共通性4大原则,规范下列3项,各费用项目每人全年减除金额以其薪资收入总额之3%为限:
1.
职业专用服装费
职业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装或表演专用服装,其购置、租用、清洁及维护费用。
2.
进修训练费
参加符合规定之机构开设职务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专业知识相关课程之训练费用。
3.
职业上工具支出
购置专供职务上或工作上使用书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2年内所能耗竭且支出超过一定金额者,应逐年摊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二、「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草案
符合卫生福利部公告须长期照顾之身心失能者,无论是聘用看护、使用长照机构服务或由家人自行照顾,无须检附费用凭证,每人每年定额减除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下称长照扣除额)12万元;并订定排除适用规定,当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适用税率在20%以上(包括适用累进税率20%以上、股利按28%税率分开计税,或按20%课徵基本税额)者,不适用之,可使政府资源有效运用。

三、修法效益
(
)因应司法院释字第745号解释,於兼顾租税公平及简政便民原则下,修正薪资所得计算规定,薪资所得者不分行业类别,均得择一择优适用,预估采用特定费用减除者约7万人,增加可支配所得约20亿元至42亿元,使薪资所得税负更臻合理,符合宪法平等权保护意旨。
(
)配合政府推动长期照顾政策,增订长照扣除额12万元,适度减轻中低所得家庭照顾身心失能者之租税负担,预计有29万人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约20亿元。个人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且符合前开身心失能者适用条件者,除原有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20万元,并得再扣除长照扣除额12万元,合计可减除32万元,对於有身心失能照护需求之家庭,提供适切之协助。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配合上开修正规定追溯自今年11日施行,民众於1095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除卫生福利部将配合公告「须长期照顾之身心失能者」认定条件外,该部将尽速订定子法规及申报书表,责成各地区国税局积极规划后续稽徵作业,并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使新制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