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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18 營業人因供應商發生產製瑕疵事件影響,致下游廠商或消費者要求退貨,應如何申報營業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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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隨著電子商務及社群平台蓬勃發展,透過網路、直播平臺或社群媒體從事海外商品代購、代訂及團購等交易模式相當普遍。倘進口貨物經由「集運」模式運送至國內固定營業場所管理並收取款項,已非單純代辦物流性質,而屬在我國境內從事銷售貨物行為,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為營業人;銷售貨物之交付須移運者,其起運地在中華民國境內者為境內銷售貨物。消費者於網站或社群平台購買境外商品,該進口貨物經集運入境至我國境內固定營業場所(如倉庫、工作室、代收點),再經拆包、分裝配送與消費者,並處理售後服務、退換貨及收款等相關作業,屬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行為,應由該固定營業場所負責人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該局舉例說明,某甲為境外L公司,透過FB直播銷售加拿大商品,並將貨物集運至中華民國境內S區及W區倉庫等固定營業場所,經檢視重新包裝後,再移運配送與消費者,屬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因該境外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未辦理稅籍登記,由甲君以自己名義與國內直播訂單整合平臺業者及統一超商店到店、物流宅配業者簽訂契約,並負責租借貨倉、理貨(包含收貨及出貨)、收取貨款及支付運費、FB廣告費、進貨款項等維運業務,屬該境外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實際行為人,經稽徵機關查獲其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透過網路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銷售額計新臺幣(下同)3,948萬餘元,核定補徵營業稅額197萬餘元,並依規定移送裁罰。     該局呼籲,凡協助國外購物網站於境內從事貨物分裝轉送且收款者,請自行檢視依規定是否應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納營業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補辦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所漏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5453.html 115.06.17代購境外貨物於境內「分裝再轉寄」,境內負責人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2026-06-18 202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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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營業人因受上游供應商發生產製瑕疵影響,致下游廠商或消費者要求退貨者,營業人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售額及銷項稅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及財政部81827日台財稅第810836121號函釋規定,營業人因接受下游廠商或消費者退貨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倘營業人接受退貨,無法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消費者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取得消費者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資料供核,如有消費紀錄可供稽徵機關勾稽查核者,得以填具買受人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清單,按該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該分局提醒,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倘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申報屬非當期各月份之進項憑證,皆不得扣減查定稅額,請營業人特別注意。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銷售稅課陳信樺EndFragment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營業人因受上游供應商發生產製瑕疵影響,致下游廠商或消費者要求退貨者,營業人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售額及銷項稅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及財政部81827日台財稅第810836121號函釋規定,營業人因接受下游廠商或消費者退貨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倘營業人接受退貨,無法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消費者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取得消費者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資料供核,如有消費紀錄可供稽徵機關勾稽查核者,得以填具買受人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清單,按該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該分局提醒,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倘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申報屬非當期各月份之進項憑證,皆不得扣減查定稅額,請營業人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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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4-252910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