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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9/12 出售房地合一课税范围之房地应依限申报以免受罚及常见漏未申报类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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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总统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修正重点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及社会保险费比照健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说明,因应少子女化问题,该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减税」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即每位免税额由新台币(下同)10.1万元增加为15.15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37万人,减税利益约80亿元。 该部进一步说明,个人参与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等社会保险,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环,且多具依法强制加保性质,与全民健康保险费性质类同,本次修正明定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不受保险费列举扣除额额度2.4万元之限制。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税额及保险费列举扣除额规定,民众於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该部将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减轻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2026-09-14 202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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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大屯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4条之4及第14条之5规定,个人自10511日起出售10312日以后取得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或10511日以后取得的房屋、土地,除符合免申报规定外,应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申报纳税。如未依规定办理房屋、土地交易申报,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锾,如有应补税额,除发单补徵外,并按所漏税额处3倍以下罚锾,惟前开两项罚锾采择一从重处罚。
    为协助民众正确报税,该所将常见未办理房地合一新制申报常见类型整理如下,提醒民众注意:
一、因不熟悉房地合一新制申报规定,误认该笔所得仍系并入综合所得总额 於次年5月办理结算申报,致未依规定申报。
二、因房屋、土地交易系亏损,误认因无所得而无须申报,致未依规定申 报。
三、误以为交易日及取得日系签订买卖契约之日,误认其交易之房屋、土地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四、误以为交换之房屋、土地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五、房地合一新制实施前后陆续取得同地号之土地持分或取得不同地号之土地后合并,105年以后出售时仅出售部分土地持分,误认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六、误以为因自地自建、合建分屋或合建分售等情形出售之房屋、土地,如 同特种货物及劳务税(简称奢侈税)规定免税,而误认此类情形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七、自行认定交易之农地属免申报范围,却无法检附农地农用证明及免课徵土地增值税证明,而误认此类情形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八、二亲等买卖案件有给付价金,但误以为已申报赠与税即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九、受托人於信托关系存续中,以其他信托财产(如存款)取得之房屋、土地,后续交易房地时,误认以订定信托契约日为取得日而不属新制课徵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该所呼吁,纳税义务人如有出售符合房地合一课税范围之房地,应於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避免遭补税处罚。如已逾申报期限,倘於未经检举及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已自动补报并已补缴所漏税款及加计利息者,得免依所得税法第108条之2规定处罚。
    纳税义务人如有任何疑问,可利用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该所将竭诚为您服务。 新闻稿联络人:大屯稽徵所综所税股王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