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身心障碍手册记载之地址如与户籍地址不符者,使用之车辆仍可申请免徵使用牌照税。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总统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修正重点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及社会保险费比照健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说明,因应少子女化问题,该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减税」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即每位免税额由新台币(下同)10.1万元增加为15.15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37万人,减税利益约80亿元。 该部进一步说明,个人参与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等社会保险,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环,且多具依法强制加保性质,与全民健康保险费性质类同,本次修正明定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不受保险费列举扣除额额度2.4万元之限制。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税额及保险费列举扣除额规定,民众於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该部将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减轻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2026-09-14 2027-09-14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9-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依财政部98年10月13日台财税字第09804747720号函释,专供身心障碍者使用之交通工具申请免徵使用牌照税案件,不论每人一辆或每户一辆,其身心障碍手册记载之地址,如与户籍地址不符者,仍得准依使用牌照税法第7条第1项第8款规定免徵使用牌照税。

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可申请一人一辆或一户一辆车辆免税,其申请管理规定如下:

一、身心障碍者有汽车驾驶执照,其本人所有之车辆可办理一人一辆免税,应备证件为:身心障碍手册、身分证、印章、行车执照及驾驶执照。

二、身心障碍者无汽车驾驶执照,可申请每户一辆免税,应备证件为:身心障碍手册、行车执照、车主印章、驾驶执照及户口名簿。

   使用牌照税系以日计算,民众只要证件备齐,自申请当日即可开始免税。申请人应检查身心障碍后续鉴定日、行车执照及驾驶执照是否在有效期间内,车籍与户籍地址须一致,而身心障碍手册记载之地址可不一致。但申请每户一辆者,车主与身心障碍者必须为设籍同一地址之亲属,任何一方迁离户口,将自迁出日起恢复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