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之营业人,可免就贩卖机放置处所逐一办理营业登记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接获民众来电询问,在台无户籍的外籍人士,出售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供自住的房地,是否可以适用所得税法规定自住房地的租税优惠及适用条件为何?     该局表示,所得税法第4条之5第1项第1款明定,个人交易自住房地如同时符合以下3个要件,课税所得新台币(下同)400万元以内者免纳所得税,超过400万元者,就超过部分按最低税率10%课徵所得税:      (一)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持有并居住於该房屋连续满6年。      (二)交易前6年内,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三)个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内未曾适用自住房地租税优惠规定。     该局进一步说明,外籍人士在台购买自住房地,如未能申请归化中华民国国籍,无法办理户籍登记,只要该外籍人士的外侨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记载的居留地址,与供自住房地的地址相同,并有居住的事实,出售该房地即可适用前揭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税优惠所称「办竣户籍登记并居住」的条件。     该局举例说明,外籍人士甲君与配偶於105年3月购屋自住,并以该屋为外侨永久居留证的居留地址,持有期间满6年均居住於该屋,且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的情形,甲君嗣於111年5月出售该屋,因符合前开自住房地租税优惠条件,且计算课税所得为380万元,在400万元以内,於申报个人房地合一所得税时,得以免纳所得税。 https://www.zwcpa.com.tw/hot_478435.html 112.12.04 在台无户籍的外籍人士,如何适用房地合一所得税自住优惠。 2023-12-06 2024-12-06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78435.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7843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3-12-0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478435.html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登记规则」第2条经财政部於1034 2 日修正发布施行,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或劳务之营业人,应向营业人所在地之稽徵机关申请营业登记,并申报贩卖机机器编号及放置处所,免就贩卖机放置处所逐一申请营业登记。但贩卖机放置处所设有专责管理处所者,不在此限。国税局说明,营业人新设立者,应於开始营业前,向主管稽徵机关申请营业登记。营业人之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如对外营业,亦应於开始营业前分别向主管稽徵机关申请营业登记。惟考量稽徵管理便利性并降低营业人依从成本,规定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或劳务之营业人,向所在地之稽徵机关申请营业登记,并申报贩卖机机器编号及放置处所,免就贩卖机放置处所逐一申请营业登记。国税局又说,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之营业人於申请营业登记时,应加附自动贩卖机机器编号、放置处所及营业台数明细资料。如自动贩卖机营业台数增减、放置处所变更时,应於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营业人所在地稽徵机关报备。放置之贩卖机明显处,应标示营业人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机器编号及放置处所以为识别。国税局提醒,使用统一发票之营业人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依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18条第2项规定,应於收款时按实际收款金额汇总开立统一发票。发票备注栏应注明台号、自动计数器起讫号码及汇开字样,并编列各台号贩卖机之营业收入明细表,以供备核。【#294

新闻稿提供单位:审查四科职称:股长姓名:张宇凡联络电话:(077256600分机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