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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27 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110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展延至111年6月30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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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高股息ETF(Exchange Traded Fund)吸引投资人的目光,例如0050、0056及年初新募集的00939及00940,而ETF按其投资标的分为国内成分股ETF、国外成分股ETF、债券及固定收益ETF等,其分配收益所得归类各有不同,民众除了关注投资ETF的收益绩效外,也应注意相关课税问题,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将常见ETF收益分配的类型整理如下表,提供民众参考。 ETF收益分配的所得类别 所得代码 是否申报缴税 是否属於稽徵机关提供查询的所得资料范围 股利或盈余所得/营利所得 54C 是 是 境内金融业利息所得 5A 是 是 境内其他利息所得 5B 是 是 附买回债券利息所得 61D 是 是 非固定资产租赁所得 51I 是 是 国内财产交易所得 76 否 否 收益平准金 无 否 否 资本公积 无 否 否 大陆地区营利所得 71 是 否 大陆地区利息所得 73 是 否 大陆地区财产交易所得 76 是 否 海外股利所得/营利所得 71 海外所得合计达100万元者,应申报基本所得额 否 海外利息所得 73 否 海外财产交易所得 76 否     该局提醒,民众在申报前自行检视「收益分配通知书」,收益如属台湾及大陆地区来源所得,应并入个人综合所得总额课徵所得税;如属海外地区来源所得,每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达新台币100万元者,应全数计入个人之基本所得额,申报并计算基本税额。海外所得及大陆地区所得都不在稽徵机关提供查询的所得资料范围,民众投资ETF收益如属於上开地区的来源所得,请记得按收益分配通知书(或对帐单、明细表、ETF电子帐单等)所载金额自行计算并据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及基本税额。如通知书有遗失者,可向各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申请补发,以利完成所得税申报。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9756.html 113.04.26 个人「投资ETF」的课税方式。 2024-05-01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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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财政部今(27)日决定110年度综合所得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由原本11151日至531日,展延为51日至630日。

 

    财政部说明,依税捐稽徵法第10条规定,因天灾、事变而迟误依法所定缴纳税捐期间者,该管税捐稽徵机关得视实际情形,公告延长其缴纳期间。因应疫情自1114月中旬起,每日确诊人数不断快速攀升,考量短时间内到国税局申报人潮恐衍生疫情扩散,该部公告全面延长110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限至111630日。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配合展延申报及缴纳期限,延长下列作业期间:

一、所得及扣除额资料查询作业期间为111428日至630日。

二、综合所得税透过网路申报应行检送之其他证明文件及单据资料,应於111711日前送()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代收。

三、营利事业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采用网路办理结算申报应检送之相关附件资料及会计师查核签证报告书,应於11181日前将资料寄交所在地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前述资料得於111729日前,透过营利事业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软体上传送交。

四、营利事业所得税决算、清算及特殊会计年度(周结制),依所得税法第71条、第75条及第101条规定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决、清)算申报缴纳期间截止日在11151日至531日期间者,其申报及缴纳期限展延30日。

 

    财政部补充说明,所得税各项申报书、缴款书或通知书等已完成印制或寄发,原书表上所载申报缴纳期限为531日,将自动展延至630日,民众如有缴款问题,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至综合所得税之各批退税期程维持不变,民众如於延长申报期间61日至630日采网路申报及税额试算线上或电话语音回复者,仍可适用第1(111729)退税。

 

    财政部呼吁,虽然该部延长所得税申报缴纳期限,为降低临柜报税群聚的风险,仍请民众尽可能使用手机、平板或电脑进行网路报税并利用多元方式缴税,如有申报问题,可利用线上智能客服,或以电话、电子邮件、粉丝专页询问。倘民众确有临柜查调所得、扣除额资料或协助网路报税需求而需亲至国税局洽办者,请透过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各地区国税局网站或拨打0800-000-321电话预约次日起3天内上班时段办理临柜报税服务或线上当日取号措施,并可查询受理进度,於接近所取号码时再前往国税局,以减少等待时间并可有效分流人潮;到达报税现场时,请配合现场动线指引及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规范,如有发烧或身体不适者,请在家报税,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各地区国税局亦将强化防疫措施,确保民众及国税局同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