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至今(110)年6月30日,考量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严峻,医事人员近期均致力於防疫工作,财政部於今(28)日公告放宽医事人员之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
财政部表示,考量许多防疫之医事人员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护、疫苗施打或相关之医疗周边工作,可能未及於今年6月30日前完成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为使上开人员能够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该部乃依税捐稽徵法第10条规定,公告展延其综合所得税申报及缴纳期限。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为具有执业登记之医事人员者,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7月31日(7月31日遇假日顺延至8月2日)。
财政部说明,前开医事人员无须事前提出申请,仅须於今年7月1日至8月2日间检附执业执照,就近向国税局办理申报:
一、申报方式:可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办理网路申报、人工申报或税额试算服务回复确认。
二、缴税方式:可持缴款书以现金(或票据)方式至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3万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缴纳,或以委托取款转帐方式缴款。
三、透过网路申报应行检送之其他证明文件及单据资料,如未能现场提供,应於110年8月12日前送(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代收。
财政部提醒,医事人员如於6月30日前办理申报者,可使用手机、平板或电脑进行网路申报,并利用多元方式(例如信用卡、行动支付工具等)缴税,且可使用今年新增之手机报税及行动电话认证2项服务,十分简便;另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亦可线上或电话确认及多元方式缴税,轻松完成申报;且如为退税案件,於6月30日前采网路申报及税额试算线上或电话语音回复者,可适用第1批(今年7月30日)退税。医事人员如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月30日前申报,因报税系统将於6月30日午夜12时关闭,无法在家自行办理网路申报,届时请於7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前往就近之国税局办理申报,如有相关申报疑义,可拨打各地区国税局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国税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