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時節將屆,營業人來電表示,該公司上半年無營業額亦未辦理暫繳申報,會不會被核定暫繳稅款?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暫繳申報,如經查明當年度1月至6月份無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收入,可以免依所得稅法規定核定暫繳稅款。該局並呼籲應辦理102年度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xxp://tax.nat.gov.tw)申請電子身分認證下載申報軟體或自行計算暫繳稅額向公庫繳納後,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連同繳款書證明聯正本,於9月30日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避免受罰。營利事業(民眾)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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