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111.08.24 个人参与合建取得之房屋租金补贴属其他所得,应申报综合所得税。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总统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修正重点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及社会保险费比照健保费可全额列举扣除,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即可适用。 财政部说明,因应少子女化问题,该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台湾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减税」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未成年子女免税额增加50%,即每位免税额由新台币(下同)10.1万元增加为15.15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37万人,减税利益约80亿元。 该部进一步说明,个人参与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等社会保险,为社会安全制度之一环,且多具依法强制加保性质,与全民健康保险费性质类同,本次修正明定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之保险费不受保险费列举扣除额额度2.4万元之限制。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税额及保险费列举扣除额规定,民众於116年5月申报11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该部将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17条、第126条条文,减轻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2026-09-14 2027-09-14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9-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依合建契约取得房屋租金补贴,应并入取得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申报纳税。

  该局说明,建商为确保合作兴建案顺利进行,於合建契约中约定给付地主房屋租金补贴,藉以奖励并促使地主及早腾空并点交房地。民众取得之房屋租金补贴款,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核属其他所得,应检附相关收入及费用单据凭证,据实以收入额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后之余额为所得额,并入取得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地主)与A公司(建商)於108年间订立合作兴建住商大楼契约,约定甲君将土地及原有房屋腾空移交A公司接管后,A公司应於交付新建房屋前,按月给付房屋租金补贴20,000元与甲君。甲君认为109年度所取得之房屋租金补贴款240,000元是建商补贴其原有房屋出租之租赁收入,遂按财政部核定财产租赁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43%,於办理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租赁所得136,800元。经该局以租赁所得系以财产出租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对价,而甲君原有之房屋业经拆除,并无出租房屋供A公司使用并收取租金之事实,甲君取得之房屋补贴款并非租赁收入,应属其他所得性质,甲君应检附相关成本费用单据据实列报。

  该局呼吁,纳税义务人因合建收取之房屋租金补贴,核属其他所得性质,请民众依规定并入取得年度综合所得税办理申报,若有申报问题亦可向各地区国税局洽询,以免漏报该项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