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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29 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截止后,如何办理补报或更改原申报内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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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13年4月3日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部分地区出现灾情,营利事业之商品、原物料或固定资产等若因此受到损害,应於灾害损失发生后次日起30日内,检具清单及证明文件向所辖稽徵机关报备后,得於办理11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灾害损失。 中区国税局特别说明相关规定如下: 一、除符合下列情形及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者,得予书面审核外,应依规定实地勘查,核实认定: (一)受损标的物投有保险部分或可提供会计师签证报告者,不论金额多寡,均予书面审核。 (二)受损标的物未投有保险部分,报备损失金额在新台币(下同)500万元以下者。 二、应检附之证明文件及资料: (一)消防机关出具之火灾证明(非属火灾损失者免附)。 (二)灾害现场及毁弃物之照片(须加注日期)。 (三)保险或公证公司出具之损失清单(未投保者免附)。 (四)营利事业固定资产或商品、原物料灾害报告表。其属固定资产,并须检附截至灾害发生前一日之财产目录及为回复原状所支出之凭证影本。 营利事业如有遭受地震等灾害损失,应立即拍照存证,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报请所辖稽徵机关办理。该局并提醒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与书面邮寄申请外,请多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快速又省时。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该局将竭诚服务。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113.04.10 营利事业遭受地震影响,如何申请灾害损失报备。 2024-04-19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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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11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111630日截止后,如发现原申报内容之资料填载错误或欲增()列扶养亲属或补报短漏所得等,请尽速办理更正。

    该局进一步说明,纳税义务人於申报期间截止后发现申报资料需要更正,应於稽徵机关核定前采用人工申报方式办理更正申报,不适用网路及二维条码申报;如有须补缴税款者,亦仅限填写自动补报缴税额缴款书向代收税款金融机构缴纳,不能再使用信用卡、银行帐户委托取款、自动柜员机(ATM)或晶片金融卡线上缴税等缴税方式。

    该局指出,如原选定适用标准扣除额者;或於结算申报书中未填写列举扣除额明细,亦未填明适用标准扣除额而被视为已选定适用标准扣除额者,只要经稽徵机关核定后,就不得要求变更适用列举扣除额。纳税义务人已完成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后,如要改采列举扣除额,请尽速在稽徵机关核定前,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并同更正后结算申报书向户籍所辖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申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