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稅務訊息
2
稅務訊息
3
自99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適用新稅率17%4
https://www.zwcpa.com.tw/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總統115/09/11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重點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及社會保險費比照健保費可全額列舉扣除,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說明,因應少子女化問題,該部配合行政院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減稅」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即每位免稅額由新臺幣(下同)10.1萬元增加為15.15萬元,預計受益人數237萬人,減稅利益約80億元。 該部進一步說明,個人參與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社會保險,為社會安全制度之一環,且多具依法強制加保性質,與全民健康保險費性質類同,本次修正明定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不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額度2.4萬元之限制。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稅額及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規定,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該部將加強宣導,俾利各界充分瞭解。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115.09.11 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 2026-09-14 2027-09-14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9-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39411.html

99518新修正所得稅法第5條第5項規定,營所稅起徵額調高為12萬元、稅率降低為17%,自99年度施行(1005月申報99年度營所稅)。調降營所稅稅率為單一稅率17%,以提升我國租稅環境國際競爭力,並且考量課稅所得額超過起徵額時,將產生稅負遽增之情形,調高起徵額12萬元並維持現行但書規定。是以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免稅,超過12萬元者全額按17%稅率課稅,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

【速算公式:課稅所得額在181,818元以上者,應納稅額=課稅所得額×17%;課稅所得額在181,818元以下者,應納稅額=(課稅所得額-12萬元)÷2】。

舉例說明,某公司採暦年制,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於1005月結算申報,全年課稅所得額若為20萬元,應納稅額為34,000元【200,000元×17%=34,000元,(200,000元-120,000元)÷240,000,取金額小者3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