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稅務訊息
2
稅務訊息
3
106/05/15 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起,計算開業醫師健保收入之費用調整,健保署核定點數由每點0.78元修正為0.8元4
https://www.zwcpa.com.tw/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3年4月3日發生強烈地震,造成部分地區出現災情,營利事業之商品、原物料或固定資產等若因此受到損害,應於災害損失發生後次日起30日內,檢具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報備後,得於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中區國稅局特別說明相關規定如下: 一、除符合下列情形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予書面審核外,應依規定實地勘查,核實認定: (一)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均予書面審核。 (二)受損標的物未投有保險部分,報備損失金額在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以下者。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一)消防機關出具之火災證明(非屬火災損失者免附)。 (二)災害現場及毀棄物之照片(須加註日期)。 (三)保險或公證公司出具之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免附)。 (四)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或商品、原物料災害報告表。其屬固定資產,並須檢附截至災害發生前一日之財產目錄及為回復原狀所支出之憑證影本。 營利事業如有遭受地震等災害損失,應立即拍照存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該局並提醒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請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快速又省時。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113.04.10 營利事業遭受地震影響,如何申請災害損失報備。 2024-04-19 2025-04-19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4-19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嘉義市林醫師問:參加健保未設帳診所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未設帳醫療院所之執行業務所得,其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健保扣繳收入及部分負擔收入)之費用,原依健保署核定之點數,每點以0.78元計算,自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起,修正為「每點0.8元」,其餘掛號費收入及自費收入費用率與上年度相同,計算式如下:
1。健保扣繳收入及部分負擔收入-(健保署核定點數x0.8)=健保所得
2。(
掛號費收入-優待金額)x(1-費用率78%)=掛號費所得
3。自費收入x(1-各科別費用率4046%)=自費所得
4。健保所得+掛號費所得+自費所得+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如有必要成本費用,得自行舉證後減除)=醫師執行業務所得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劉課長玉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