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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得以公用事業每期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上所載之「載具流水號」替代「發票字軌號碼」登錄申報營業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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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臺灣中小型企業多數為家族成員投資經營,負責人或股東與被投資公司間常有資金借貸往來情形,當負責人或股東死亡時,如遺有生前借款與其投資公司間之股東往來債權,應注意列入被繼承人遺產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遺產稅查核時有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雖已將被繼承人投資未上市(櫃)公司之股數(權)列報遺產,惟未注意被繼承人與投資公司間之資金借貸情形,漏未申報被繼承人對公司之應收股東往來債權而遭致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於辦理被繼承人遺產稅申報時,可善加利用遺產稅申報書所附之「應檢附資料檢核表」,透過檢視附件資料詳加確認。被繼承人生前如有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權),應檢附文件包含死亡日持股餘額證明、每股面額資料及死亡日之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如資產負債表之負債科目載有股東往來金額,應另行檢附股東往來科目明細表。此時民眾即可依該股東往來明細,將屬於公司向被繼承人借款之未償還餘額,填報於被繼承人遺產之債權項目。 該局特別提醒,被繼承人如遺有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權)投資,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務必記得檢核被繼承人與投資公司間是否有股東往來債權,以免漏報受罰。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9222.html 114.07.10 被繼承人遺有股東往來債權,應列入遺產稅申報。 2025-07-11 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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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用事業(水、電、天然氣及電信)自10511日起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營業人用戶於申報營業稅時,得以公用事業每期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上所載之「載具流水號(BB********,共10位)」替代「發票字軌號碼」登錄申報,毋需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以達到節能減紙目的。
    該局說明,為使營業人順利完成營業稅申報,營業稅網路申報程式已配合改版上線,請營業人儘速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重新下載安裝程式,俾利完成申報作業。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電子發票服務專區」已建置「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補給站」,提供宣導影片、懶人包、Q&A、公用事業用戶大補帖等資料,並與公用事業網網相連,用戶(含個人、營業人及政府機關)可上網查詢相關作業與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就近洽詢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林審核員 06-229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