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税务讯息
2
税务讯息
3
112.09.11 营利事业购置房地未供营业使用即予拆除地上旧屋,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列为损失。4
https://www.zwcpa.com.tw/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常不清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明细,且搜集资料耗时费力,为避免不慎发生短漏报遗产情事,多会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省时又便利。但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还是要仔细核对资料是否正确,并诚实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辖区有位继承人甲君申请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后,因急於分配遗产,在未取得清单资料前,就先以自行查得资料申报遗产税。事后虽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但未与遗产税申报资料相互核对,并於法定期限内补报短漏报之遗产而遭补税裁罚。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如发现遗产税申报资料有短漏,或已知被继承人尚有其他金融遗产未列於参考清单内,皆应自行依法如实(补)申报;如已逾法定申报期限,在未经检举或未经稽徵机关调查前,请尽速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自动补报,可适用相关免罚规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114.04.13 被继承人遗产税申报在前,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取得在后,於法定期限内核对并补报,可免受罚! 2025-04-14 2026-04-14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4-1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为扩大营业,於适当地点购买土地及地上旧屋,拆除旧屋后,再依需求重建新屋或规划土地用途,则该购买旧屋所支付的价款及拆除费用,不得列为当年度损失。

    中区国税局说明,依所得税法第45条规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取得之代价,及因取得并为适於营业上使用而支付之一切必需费用。同法第57条规定,固定资产因特定事故未达耐用年数而提早毁灭或废弃者,得提出确实证明文据,以其未折减余额列为当年度损失。所以,营利事业购入土地及地上旧屋后,如未经使用即予拆除旧屋,因自始未供营业使用,该旧屋的购买价款及拆除费用尚不能列报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倘营利事业拆除重建新屋,应将相关成本费用计入新建房屋之成本,若未兴建新屋,则应一并计入土地成本。

    国税局举例,甲公司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列报处分资产损失新台币(下同)777万元,经查甲公司1101月购置房地后,即将不符合其需求之旧屋於同年3月拆除,因土地上尚未重建新屋,该公司乃将旧屋的购买价款及拆除费用列报处分资产损失。惟依前揭规定,甲公司购置旧屋后旋即拆除,该建物既未供营业使用,且未兴建新屋,国税局乃将购买旧屋之成本及拆除费用转列土地成本,并剔除该项损失,补徵税款1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