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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30 营利事业为使土地达可供出售状态之支出,应列为出售土地成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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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常不清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明细,且搜集资料耗时费力,为避免不慎发生短漏报遗产情事,多会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省时又便利。但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还是要仔细核对资料是否正确,并诚实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辖区有位继承人甲君申请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后,因急於分配遗产,在未取得清单资料前,就先以自行查得资料申报遗产税。事后虽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但未与遗产税申报资料相互核对,并於法定期限内补报短漏报之遗产而遭补税裁罚。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如发现遗产税申报资料有短漏,或已知被继承人尚有其他金融遗产未列於参考清单内,皆应自行依法如实(补)申报;如已逾法定申报期限,在未经检举或未经稽徵机关调查前,请尽速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自动补报,可适用相关免罚规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114.04.13 被继承人遗产税申报在前,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取得在后,於法定期限内核对并补报,可免受罚! 2025-04-14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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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24条第1项规定,营利事业所得之计算,以其本年度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成本费用、损失及税捐后之纯益额为所得额;营利事业为出售土地而进行地上物拆除整地所产生之损费,应视为土地出售实际成本之一部分,同时基於收入与成本费用配合原则,未来出售土地时,应自该项出售土地增益项下减除,合并计算损益。

    该局举例说明,辖内甲公司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其他损失计14百余万元,经该局查核,发现该笔列报损失系甲公司为出售土地而进行地上物拆除及整地相关支出,基於收入与成本费用配合原则,其相关费用应属为使土地达可出售状态之支出,应列为出售土地成本,经该局转正列为土地成本,予以补税2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