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时序逐渐入冬,天气转为湿冷,民众购买暖气机或除湿机的需求也大增,适逢行政院推出「振兴五倍券」(下称五倍券),有民众致电询问,如用五倍券买该等电器是否能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
该局举例说明,五倍券的效力等同现金,A小姐於110年11月6日用全家4人的五倍券20,000元购买能源效率第1级的新冷暖气机,只要在购买日之次日起6个月内向任一国税局提出申请,同样可享有每台电器最高退还减徵2,000元货物税的优惠,A小姐取得统一发票记载之交易日期为110年11月6日,其应於111年5月6日前申请退还该电器减徵之货物税。
该局进一步说明,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专区」已新增「简化身分认证(限直拨退税)」申请方式,免用凭证及读卡机,使用电脑或手机就能轻松申请退税,只要登录买受人、帐户、发票(或收据)及电器产品等资讯,并上传退税帐户存摺封面(含金融机构代号、名称、帐号及户名)及相关附件影像档,即可完成线上申办程序,省时又便利,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以五倍券购买节能电器须符合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级或第2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才符合退税要件,并於云端发票、纸本发票或收据记载之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个月内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逾期不得申请,请民众留意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