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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捐赠文化创意相关支出,得列为当年度费用或损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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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近来高股息ETF(Exchange Traded Fund)吸引投资人的目光,例如0050、0056及年初新募集的00939及00940,而ETF按其投资标的分为国内成分股ETF、国外成分股ETF、债券及固定收益ETF等,其分配收益所得归类各有不同,民众除了关注投资ETF的收益绩效外,也应注意相关课税问题,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将常见ETF收益分配的类型整理如下表,提供民众参考。 ETF收益分配的所得类别 所得代码 是否申报缴税 是否属於稽徵机关提供查询的所得资料范围 股利或盈余所得/营利所得 54C 是 是 境内金融业利息所得 5A 是 是 境内其他利息所得 5B 是 是 附买回债券利息所得 61D 是 是 非固定资产租赁所得 51I 是 是 国内财产交易所得 76 否 否 收益平准金 无 否 否 资本公积 无 否 否 大陆地区营利所得 71 是 否 大陆地区利息所得 73 是 否 大陆地区财产交易所得 76 是 否 海外股利所得/营利所得 71 海外所得合计达100万元者,应申报基本所得额 否 海外利息所得 73 否 海外财产交易所得 76 否     该局提醒,民众在申报前自行检视「收益分配通知书」,收益如属台湾及大陆地区来源所得,应并入个人综合所得总额课徵所得税;如属海外地区来源所得,每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达新台币100万元者,应全数计入个人之基本所得额,申报并计算基本税额。海外所得及大陆地区所得都不在稽徵机关提供查询的所得资料范围,民众投资ETF收益如属於上开地区的来源所得,请记得按收益分配通知书(或对帐单、明细表、ETF电子帐单等)所载金额自行计算并据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及基本税额。如通知书有遗失者,可向各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申请补发,以利完成所得税申报。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9756.html 113.04.26 个人「投资ETF」的课税方式。 2024-05-01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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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规定:营利事业之下列捐赠,其捐赠总额在新台币一千万元或所得额百分之十之额度内,得列为当年度费用或损失,不受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限制: 一、购买由国内文化创意事业原创之产品或服务,并经由学校、机关、团体捐赠学生或弱势团体。其捐赠费用或损失之认列,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1
、营利事业购买国内文化创意事业之原创产品或服务。
2
、营利事业购买前款之原创产品或服务经由学校、机关或团体核转予学生或弱势团体。
二、偏远地区举办之文化创意活动。其捐赠费用或损失之认列,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1
、营利事业捐赠国内文化创意事业於偏远地区无偿举办文化创意活动;或法人、合伙、独资之国内文化创意事业自行於偏远地区无偿举办文化创意活动。
2
、前款举办之文化创意活动应以公开方式为之。
三、捐赠文化创意事业成立育成中心。其捐赠费用或损失之认列,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1
、育成中心经营团队管理阶层人员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从事文化创意事业投资、研究、创作、行销或服务二年以上之资历。
2
、育成中心可提供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育成空间、九十平方公尺以上公用空间及其相关设施,供其他文化创意事业运用。
3
、育成中心於获得捐助设立后已进行营运,有文化创意事业进驻或运用。
4
、育成中心应设置独立财务帐簿,其受赠款项应专款专用。
四、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定之事项。
另依营利事业捐赠文化创意相关支出认列费用或损失实施办法规定:营利事业捐赠文化创意相关支出,列为当年度费用或损失者,应於该会计年度终了后之一个月内,检附申请书及下列相关文件、资料之一,向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核发证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购买之产品或服务系属国内文化创意事业之原创产品或服务及学校、机关或团体核转予学生或弱势团体之相关证明文件。
二、举办文化创意活动之相关证明文件。
三、捐赠文化创意事业成立育成中心及其进驻或运用之相关证明文件。
四、其他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所定应检附之文件、资料。
前项证明文件,由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认定后核发,并副知营利事业所在地之税捐稽徵机关及其他相关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营利事业应於办理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规定格式填报,并检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发之证明文件、支出相关凭证及资料,送请营利事业所在地之税捐稽徵机关核定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