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公用事业(水、电、天然气及电信)自105年1月1日起开立无实体电子发票,营业人用户於申报营业税时,得以公用事业每期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上所载之「载具流水号(BB********,共10位)」替代「发票字轨号码」登录申报,毋需列印电子发票证明联,以达到节能减纸目的。
该局说明,为使营业人顺利完成营业税申报,营业税网路申报程式已配合改版上线,请营业人尽速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tax.nat.gov.tw/)重新下载安装程式,俾利完成申报作业。
该局进一步说明,该局网站(http://www.ntbsa.gov.tw/)「电子发票服务专区」已建置「公用事业开立电子发票补给站」,提供宣导影片、懒人包、Q&A、公用事业用户大补帖等资料,并与公用事业网网相连,用户(含个人、营业人及政府机关)可上网查询相关作业与规定,如有任何疑问可就近洽询该局所属分局、稽徵所,将有专人提供服务。新闻稿联络人:审查四科林审核员 06-2298146
该局说明,为使营业人顺利完成营业税申报,营业税网路申报程式已配合改版上线,请营业人尽速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tax.nat.gov.tw/)重新下载安装程式,俾利完成申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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