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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释个人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取得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课税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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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伟会计师事务所 高雄市苓雅区建国一路109号6楼之1
    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常不清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明细,且搜集资料耗时费力,为避免不慎发生短漏报遗产情事,多会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省时又便利。但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还是要仔细核对资料是否正确,并诚实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辖区有位继承人甲君申请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后,因急於分配遗产,在未取得清单资料前,就先以自行查得资料申报遗产税。事后虽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但未与遗产税申报资料相互核对,并於法定期限内补报短漏报之遗产而遭补税裁罚。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如发现遗产税申报资料有短漏,或已知被继承人尚有其他金融遗产未列於参考清单内,皆应自行依法如实(补)申报;如已逾法定申报期限,在未经检举或未经稽徵机关调查前,请尽速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自动补报,可适用相关免罚规定。 https://www.zwcpa.com.tw/hot_513129.html 114.04.13 被继承人遗产税申报在前,金融遗产参考清单取得在后,於法定期限内核对并补报,可免受罚! 2025-04-14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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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104115台财税字第10400659120

 

一、股东以劳务或信用抵充出资取得之股权,核属所得税法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该股权依公司章程规定於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者,应以该一定期间届满翌日之可处分日每股时价计算股东之所得,依法课徵所得税。但公司章程未限制一定期间不得转让者,应以取得股权日为可处分日,以公司章程所载抵充之金额,计算股东之所得,依法课徵所得税。

 

二、所称「时价」,为可处分日之前一年内最近一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告每股净值,该日之前一年内无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告者,为依该日公司资产净值核算之每股净值。

三、公司於股东以劳务或信用抵充出资取得股权时免予扣缴,但应於可处分日次年一月底前依所得税法第89条第3项规定列单申报主管稽徵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