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稅務訊息
2
稅務訊息
3
108.05.16 醫療診所銷售營養品等,應課徵營業稅4
https://www.zwcpa.com.tw/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3年4月3日發生強烈地震,造成部分地區出現災情,營利事業之商品、原物料或固定資產等若因此受到損害,應於災害損失發生後次日起30日內,檢具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報備後,得於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中區國稅局特別說明相關規定如下: 一、除符合下列情形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予書面審核外,應依規定實地勘查,核實認定: (一)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均予書面審核。 (二)受損標的物未投有保險部分,報備損失金額在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以下者。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一)消防機關出具之火災證明(非屬火災損失者免附)。 (二)災害現場及毀棄物之照片(須加註日期)。 (三)保險或公證公司出具之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免附)。 (四)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或商品、原物料災害報告表。其屬固定資產,並須檢附截至災害發生前一日之財產目錄及為回復原狀所支出之憑證影本。 營利事業如有遭受地震等災害損失,應立即拍照存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該局並提醒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請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快速又省時。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113.04.10 營利事業遭受地震影響,如何申請災害損失報備。 2024-04-19 2025-04-19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正偉會計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09號6樓之1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4-19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zwcpa.com.tw/hot_488901.html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日查獲以減重及養生為主要醫療項目之診所兼營銷售營養品,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漏報銷售額780萬餘元,逃漏營業稅額39萬餘元,經該局依法補稅並處以罰鍰。
  該局說明,醫院、診所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但其銷售周邊相關產品之收入屬銷售貨物行為,例如皮膚科診所兼售保養品、減重診所兼售營養品,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開立統一發票。民眾至診所看診,除支付診費外,另購買非醫療範圍之商品,皆非屬醫師執行業務之範疇,診所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該局呼籲,診所如有兼營銷售貨物而未辦理稅籍登記者,應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辦稅籍登記並依法報繳營業稅,以免經人檢舉或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尚遭處罰鍰。倘有其他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