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稅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現役軍人得否列報為扶養親屬 現役軍人得否列報為扶養親屬,可依下列3種情況說明: (一)現役軍人若未滿20歲或滿60歲,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扶養親屬。(二)現役軍人雖滿20歲,如仍就讀軍事學校,符合前項扶養親屬規定者,亦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扶養親屬。(三)現役軍人如已結婚,可與其配偶合併申報,列報本人及配偶免稅額。所以,依前開規定,林先生家中已滿20歲之現役軍人,如符合上述第二種情形者,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得列報為扶養親屬。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