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报表签证

年度财务报表签证


依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资本额达三仟万元以上者,其财务报表,应先经会计师查核签证。



依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资本额达三仟万元以上者,其财务报表,应先经会计师查核签证。


融资财务报表签证


向银行融资借款达一定金额以上,银行会要求企业提示会计师财务签证报告,作为借款者财务状况评估之依据。



向银行融资借款达一定金额以上,银行会要求企业提示会计师财务签证报告,作为借款者财务状况评估之依据。


专案财务报表签证


政府机关或机关团体专案补助计划查核签证、经费核销专案查核签证。



政府机关或机关团体专案补助计划查核签证、经费核销专案查核签证。


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查核签证


一、依据所得税法第102条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之营利事
    业,其
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报表,应委託会计师查核签
    证申报。

二、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若委由会计师签证,主要可获得下
    列几项效
益:
   
享受租税奖励,降低税负
       公司可享有相关租税优惠,例如可适用十年盈亏互抵
       及享有
较高交际费认列限额等,降低企业税负。
    
降低抽核风险
       经过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书,
       可降低
被国税局抽核之比例。 
    ■提供专业租税规划
       依公司本身之特性,提供专业建议,平时即预先作好
       节税规
划。


 (
)一定范围内:

一、银行业、信用合作社业、信託投资业、票券金融业、融
    资性租赁业、 证
券业 (证券投资顾问业除外) 、期货业
    及保险业。

二、公开发行股票之营利事业。
三、依原奖励投资条例或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或其他法律规
    定,经核准享受免徵
营利事业所得税之营利事业,其全
    年营业收入净额与非营业收入在新臺币
五千万元以上
    者。

四、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业併购法或其他法律规定,合併
    办理所得税结算申
报之营利事业。

五、不属于以上四款之营利事业,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与非
    营业收入在新臺币壹亿元以上者
 



一、依据所得税法第102条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之营利事
    业,其
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报表,应委託会计师查核签
    证申报。

二、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若委由会计师签证,主要可获得下
    列几项效
益:
   
享受租税奖励,降低税负
       公司可享有相关租税优惠,例如可适用十年盈亏互抵
       及享有
较高交际费认列限额等,降低企业税负。
    
降低抽核风险
       经过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书,
       可降低
被国税局抽核之比例。 
    ■提供专业租税规划
       依公司本身之特性,提供专业建议,平时即预先作好
       节税规
划。


 (
)一定范围内:

一、银行业、信用合作社业、信託投资业、票券金融业、融
    资性租赁业、 证
券业 (证券投资顾问业除外) 、期货业
    及保险业。

二、公开发行股票之营利事业。
三、依原奖励投资条例或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或其他法律规
    定,经核准享受免徵
营利事业所得税之营利事业,其全
    年营业收入净额与非营业收入在新臺币
五千万元以上
    者。

四、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业併购法或其他法律规定,合併
    办理所得税结算申
报之营利事业。

五、不属于以上四款之营利事业,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与非
    营业收入在新臺币壹亿元以上者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及其作业组织结算申报查核签证


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财产总额当年度收入总额达新臺币一亿元以上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属作业组织之所得免纳所得税者,除应符合前项第一款至第九款之规定外,并应委託经财政部核准为税务代理人之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



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财产总额当年度收入总额达新臺币一亿元以上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属作业组织之所得免纳所得税者,除应符合前项第一款至第九款之规定外,并应委託经财政部核准为税务代理人之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


公司设立资本额或增减资查核签证


依公司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或合併、分割、收购、股份转换、增减实收资本额等变更登记,除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规定办理库藏股减资外,应检送设立、合併、分割、收购、股份转换、增减实收资本额基准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资产负债表。



依公司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或合併、分割、收购、股份转换、增减实收资本额等变更登记,除依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规定办理库藏股减资外,应检送设立、合併、分割、收购、股份转换、增减实收资本额基准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