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税务讯息 > 税务讯息 > 101年起取消军教薪资所得免税,请注意办理扣缴! 自明(101)年起,现役军人之薪饷暨托儿所、幼稚园、国民小学、国民中学、私立小学及私立初级中学之教职员薪资将纳入综合所得税课税范围,即於后(102)年5月申报101年综合所得税时应列入个人薪资所得申报。另外,虽然军教人员之薪资所得於102年5月申报101年综合所得税时才须列入申报,但国军部队、公私立国民中小学、幼稚园及托儿所自101年1月起给付军教人员薪资,即应依所得税法、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及薪资所得扣缴办法之规定办理扣缴。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