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税务讯息 > 税务讯息 > 网路交易成避税天堂,国税局进行查核
国税局办理网路交易销售查核案件,查获营业人除网路交易外,并发现尚有透过电话订货后宅配到货之交易,未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查获短漏报销售额2,000万元,经该局核定补徵营业税100万元,并依规定裁处罚锾100万元。
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申报及缴纳营业税。近年来网路交易日益普及加上匿名性高,营业人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逃漏税捐情事层出不穷,更有业者借由分散网路交易帐号,以规避国税局之查缉。
某衣馆有实体店面并架设网站销售服装、饰品等,国税局透过搜集网拍业者资料,并实际上网站了解该商号交易模式,发现其送货方式为宅配货到付款、超商取货及先行汇款后收货,收款方式则可线上刷卡、汇款入指定帐户及代收货款。为查核营业人有无涉及逃漏税捐情事,国税局运用多方资料,如:营业人电子商务合作契约、宅配服务纪录、付款纪录等,发现营业人实际销售额与申报之销售额有悬殊之差距,逃漏税捐属实,造成国库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