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吴小姐询问:其於105年2月1日购买房地,并於同年10月5日出售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最迟应於何时申报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
南区国税局嘉义市分局表示,个人出售符合新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系采分离申报纳税,应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自行依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如有应纳税额,应先缴纳并检附缴纳收据并同买卖契约书影本(私契)、成本及费用等相关证明文件,向申报时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申报;若课税所得为0或为损失,仍应於该规定期限内,向国税局办理申报。 吴小姐出售之房地於105年10月5日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应於105年11月4日以前向国税局办理申报,以免逾期受罚。
南区国税局嘉义市分局表示,个人出售符合新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系采分离申报纳税,应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自行依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如有应纳税额,应先缴纳并检附缴纳收据并同买卖契约书影本(私契)、成本及费用等相关证明文件,向申报时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申报;若课税所得为0或为损失,仍应於该规定期限内,向国税局办理申报。 吴小姐出售之房地於105年10月5日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应於105年11月4日以前向国税局办理申报,以免逾期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