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稅務訊息 > 稅務訊息 > 要先查調98年度個人所得收入資料,需檢附那些證件。 若要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98年度所得收入資料,只要須帶自己新式身分證正本(驗證後發還)及印章。若受託查調其他成年人,如父母、年滿20歲以上子女及兄弟姐妹之98年度所得資料,須填寫授權書,並須帶自己及授權人(或是委託人)新式身分證正本(驗證後發還)及印章,若不方便須帶授權人新式身分證正本,則可以用新式身分證影本代替(影本併授權書存檔)。 若持健保卡、駕照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要查調所得資料,皆因與規定不符,無法查調。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